頭條 · 按交易類型報稅
借出去的加密貨幣本金不是所得,賺回來的利息才是——但很多人在提領時把兩者混成一筆。
Olivia Park
·
2026年07月23日
把手上的加密貨幣借出去賺取利息,是這幾年很常見的收益方式——不論是透過中心化平台的借貸產品,還是去中心化借貸協議,操作邏輯都很類似:把代幣存進去,換取一筆持續發放的利息收入。但這筆看似單純的利息收入,在稅務申報上其實有幾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,跟一般銀行存款利息的申報邏輯並不完全相同。借貸利息的課稅時點加密貨幣借貸利息的課稅邏輯,跟質押獎勵非常接近:多數主要稅務機關認定,利息在你獲得支配權的當下即構成應稅所得,不論這筆利息之後打算繼續放著生息、還是立刻提領。如果利息是以代幣形式發放(而不是直接發放法幣),你需要記錄發放當下的公允市值,這個金額既是當期應稅所得,也是這批利息代幣未來出售時計算資本利得的成本基礎起點。中心化平台與去中心化協議的申報差異透過中心化借貸平台(例如交易所提供的借貸產品)操作時,利息通常是定期、固定頻率發放,記錄相對單純。但透過去中心化借貸協議操作時,情況會複雜不少—...